岗位职责、工作范围:
(1)主持安全环保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等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落实公司安全、环保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5)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拟定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环保方面隐患,提出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7)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监督培训计划的执行,组织安全管理考核及应急演练; (8)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个人要求、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40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5岁; (3)具有5年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优先; (5)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处理紧急事故能力,熟悉电力系统生产过程以及行业安全作业规程。
注:熟悉《五略管理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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