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工作范围:
法务岗人员协助集团法律事务部完成对外投资、案件、特许经营权、风险控制、车船燃气、合同、公司治理等相关法律事务的管理。 对于设置在区域管理中心、集团型公司的法务岗,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先开始协助法律事务部工作,逐步放权,最终实现合同审核、特许经营报告、公司治理文件起草、劳动争议案件及标的额较小的其他案件交由区域管理中心、集团型公司的法务岗全权处理。
个人要求、任职资格:
(1)法务经理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五年以上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经验; ③精通合同法、公司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 ④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熟练的岗位工作经验; ⑥具有较强的筹划能力、谈判能力,善于协调、沟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⑦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2)法务主管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三年以上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经验; ③熟悉合同法、公司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 ④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熟练的岗位工作经验; ⑥具有较强的筹划能力、谈判能力,善于协调、沟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⑦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注:熟悉《五略管理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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