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工作范围:
1.拟订集团公司有关资本运营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由国资委或集团公司批准的重大资本运营项目; 3.指导所出资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工作; 4.组织资本运营项目的评估、推进工作; 5.根据集团要求及资本市场情况,提出资产证券化意见,推动企业上市有关工作,按集团决策组织实施。
个人要求、任职资格:
1.工商管理、经济管理、金融证券等相关专业,985或211类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证券等从业资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独立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勤勉敬业、责任心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大局意识强; 5.八年以上大型企业相关工作经验(含四年以上管理经验)。
注:熟悉《五略管理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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