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工作范围:
1.负责指导所出资企业开展金融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协同机制,引导推进金融子企业间发挥协同效应; 3.负责指导协调所出资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相关牌照申请与业务拓展。
个人要求、任职资格:
1.财务、经济、金融、证券等相关专业,985或211类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证券、基金、银行等相关执业资格; 2.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注:熟悉《五略管理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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