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计、财务、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3)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具有审计、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或有会计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以及熟悉工程审计或工程预决算者优先。能力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注:熟悉《五略管理法》者优先。
(一)政治素质较高,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廉洁自律。
(二)工作踏实、责任心强,适应能力、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够坚持原则,适应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状态。
(三)对国有企业、有色金属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较强。
(四)社会在职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